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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婚姻法》一夫多妻制(4/4)

“哈哈哈。本公虽不是君,亦分得清公与私。嫁娶的法令乃国事,而非私事。无需先生多言。”

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好像王诩说什么话,她都早已想好了应对之策。

“我使民衣无忧,赐田送舍。何罪之有?为其娶妇纳妾。民之意,其父母皆为不至。”

无论王诩怎么辩驳,姬兰都能以从人的贪婪与天下大义方面,让其无言以对。

“大人将百姓视之为畜,蓄养之,此亦乎?”

“谬亦!问民之心,若多同于我,君可早些娶妻生。省得表臣百司府为君选妾。”

两人又争辩了一会儿。王诩竟被对方问的哑无言。终于明白了一夫多妻制的由来。

原来战争造成青年男的大量死亡。国家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一个没有成年男的家中,女带着老弱大多数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而法令规定了男娶妻的最年龄段,主要是为了保障下一代可以在家重组中存活下去。穷困的家是养不活孩的,所以青壮男可以负担家中的衣用度,生养的孩存活的概率也会变得大一些。同时也能抑制权贵圈中的骄奢逸之风。

一夫多妻制,显现是为了保持人繁衍。政令的约束使得百姓在传承后代中优胜劣汰。就如同穷人买不起房,付不起彩礼,便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从而穷苦的百姓失去了权,也就不存在下一代的抚养与教育问题。现实便是这般残酷,一夫多妻制就是赤的为了战争而产生的。

王诩还以为古代的男人是多么的幸福。事实上,不过就是国家繁衍生息,养家糊的工而已,与牲畜毫无差别。

生在世,娶妻纳妾视为解决国家的负担。只要得起赋税,年轻力壮。可以养活的起老婆孩。不但无过,国家还会鼓励支持。

此时,姬兰不是没想过,放王诩一。可对方执拗的格,又让她如何先开呢?璞玉是需要雕琢的。初与王诩结识,她便知晓此人乃是奇才。不过不听话的奇才又如何为自己所用?宁可弃之不用。

王诩心中不忿,讽刺

“大人看上去已是弱冠之年,孱弱定无嗣。不知可有妻妾三人?”

不等对方回答,他一拍脑门。继续讥讽

“噢!瞧我这记,大人这般尊贵,必是左拥右抱。不过重要,侍女幼小,不适生养啊。哈哈哈。”

这一通冷嘲讽,正中姬兰下怀。

试问一个女明明尚未及笄,不到十五。却被人说是二十岁的年纪。王诩不知她女扮男装,正所谓不知者无罪,姬兰也就不去多加计较。说自己不行,她也忍了。毕竟她是女嘛,柔弱本就自然。但是,居然暗讽自己与妹妹私通,虽是女,亦忍无可忍。

“卫诩!”

只听姬兰大喝一声。王诩挥了挥衣袖,一拱手。不怒而威。

“君小人,一看便知。”

随后,低气。

正要暴走的姬兰,听到这句话。心中的火气立时压了回去。他看着少年好似对自己失望的表情。不禁,心中一动。

是啊!那日以靴为质,后来王诩还了玉佩,她却没有将靴还给人家。反而以此试探,不是君所为。姬兰从未将自己当。她知王诩有意激怒,令她下不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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