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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偶遇(2/2)

特别是对共产党和他们的家属,动辄就是割人、开膛破肚,把活生生的人,推到井里活埋,或者活生生烧死。他的那些暴行,比日本人都要狠。当地的群众,对陈余清可谓咬牙切齿,恨不得能吃他的喝他的汤!

陈余清每次来上海,都要在歌舞厅或赌场玩到半夜才回来。他以前是反共同盟军的总司令,其实就是打着反共旗帜的土匪,晚上睡在外面没有安全,不多晚,都要回来睡的。

胡孝民看了看时间,都快半夜了,陈余清竟然还没回来。他在前面转了转,确定周围没有异常后,又站在墙角,仔细听着里面的动静。

胡孝民暗忖,看来自己的运气不错。

这是陈余清在上海的住,他平常住在南京,这里只是临时落脚之。就算在上海,也只是晚上来过夜,除了他和一个保镖外,没有请佣人。

终于,一声喇叭:“嘀嘀”,引了他的注意力。一辆黑的林肯牌汽车,停到了大沽路29号门

纸条后面,写了一个很小的“李”字。显然,这是自李公树之手。

凌晨两时,大沽路上的车都很少了,胡孝民却依然悠闲地站在那里,一也不着急,似乎在等自己心的恋人。

等待的时间,胡孝民必须隐藏好自己,不能走动,不能烟,他站在墙角,像一个黑的幽灵,与黑夜完合为一。他拿一双手,轻轻带上,又把严青山的手枪拿来,将弹上瞠。

他没再开车,步行到赫德路,先人力车再租汽车再步行,辗转三次后,才到了今晚的目的地:大沽路29号。

胡孝民侧过,迅速瞥了一,看到前排先下来了一个人,看了看四周后,拉开后面的门,又钻一个大腹便便的男,手里还提着一个包,看形和姿态,正是陈余清!

胡孝民划起一火柴,将纸条烧掉,扔到烟灰缸里后,拿烟,又火柴,上烟后,用快燃尽的火柴,把烧成灰烬的纸条捣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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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猎手,总是有足够的耐心。

当然,他的运气好,代表着陈余清就要厄运降临……

这样的刽手,摇一变,竟然成了南京新政府的军事参谋,挂着将军的衔,还能过着天酒地的生活,是老天的不公,更是那些牺牲的战士和同志们的悲哀!

这个地方,之前胡孝民侦查过,对周围的地形有所了解。房里没灯光,门挂着锁,他知陈余清还没回来。

之所以选择陈余清作为目的,除了因为他甘心投靠日伪当汉卖国贼外,还因为他当初在温州、台州一带组织的“反共同盟军”,杀害了很多革命群众和战士。

面写了一句话:明晚七东方饭店一聚。

手枪除了严青山给他的那把外,他还带了一把备用的手枪。将两把枪手拆开,仔细地拭之后,才从后门离开。

在九风茶楼坐了一个小时左右,胡孝民开着车离开。他先去了延年坊7号,换了全的衣服和鞋,还带上了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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