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僚属,其地位仅次于治中、别驾。假佐是州长官的低级属官,主
文书,其中的典郡书佐分
州所属郡国的有关文书,每郡一人,由郡史
充当。
郡的长官称太守(因太守兼领武事,故别称郡将;州治所在郡的长官称尹),
据郡的大小、没恶,太守的级别有中二千石至八百石六级。郡内原设有专掌军事的都尉,在建武六年之后,边郡常设,内地大多不设。每郡的都尉,为一至五千人不等。都尉在一人以上时,在郡之下分设都尉辖区。有时,在不足设郡的地方,亦设置过渡
的都尉区(属国都尉)
行
理,其
质相当小郡。郡太守助手为郡丞(边郡为长史),由中央任命。此外,郡府的僚属有:功曹,掌
郡内一切人事;主簿,掌
文书;督邮,主
纠察属县、监
本郡官民;掾、史‘,分曹办理郡政,掾为正职,史为副职,每曹有办理文书的书佐。又设三老,帮助推行政施和教化。郡府僚属由郡太守自行聘用,其的位以功曹最
,依次为主簿、督邮等。郡都尉的僚属与太守类似,亦由郡都尉自行聘用。
分封给诸侯王的郡称国,其行政级别与郡相等。王国的官属分两个系统,一是类似于郡官的民政系统,有相(相当太守)、长史(相当都尉),其属官亦与郡大
相同;一个是
理诸侯王生活、禁卫的官属,如郎中令(相当光禄勋)、仆(相当太仆)、治书(相当尚书)等。此外,王国还设有类似于太傅的傅,负责辅导诸侯王,级别等同于王冠相。
分
少数民族的使匈
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级别与郡太守相当,其属官有从事、掾,无定员,
据事务多少而设。
县的长官为县令或县长,级别从千石至三百石不等。下设属官有;丞一人,
理文书、仓狱;县尉一至二人,
理治安;主簿、功曹、掾、史,均与官类似;三老,掌教化。县的长官由朝廷任命,但州郡也可以过问县的人事,县长官或丞、尉
缺又无合适人选的,上级机关可派
属官或另行任命他人代理。县长官的行政事务,受郡府的监督,每年年终要向郡长官汇报功作(上计),听候考
。
分封给列侯的县称侯国,其行政级别与县相等。侯国的官属也像王国一样分两个系统:主
民政的是国相,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仅负责向列侯
纳租,行政上则听命于郡;列侯的家臣有家丞、庶
各一人(不满千
的侯国不置家丞)。
此外,与县的级别相当的地方行政单位还有
(境内有少数民族的县)、邑(封赐给公主的县)及郡所设的盐官、铁官、工官、都
官。
、邑的官属与县、侯国差不多,郡在县境所设盐铁工官等,由县暑调拨属官理事,不另外设置官属。
县以下的行政单为有乡、亭、里,大
是百
为一里,十里为一停,十亭为一乡。乡的长官为秩、啬夫,令有游徼掌治安、乡佐收税、三老掌教化;亭设亭长主
治安,令有亭侯、亭卒;里的长官为里魁。乡、亭、里的官员一般由郡、县等上级机关任免
大将军:战国时始置,是将军的最
封号,东汉时多由贵戚充任。
名号有建威大将军、骠骑大将军、中军大将军、镇东大将军、抚军大将军等等,除骠骑大将军之位稍低于三公之外,其余均在三公之上。三国时夏侯惇、姜维等人皆为大将军。
大司
:汉武帝(刘彻)废太尉设大司
,光武帝(刘秀)又废大司
为太尉,故大司
即太尉,为掌
军政和军赋的最
官职,即全国最
军事长官。东汉时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
大司农:秦时称治粟内史,景帝改称太农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为大司农。魏初设大农,文帝(曹丕)黄初二年(221年)改称大司农,蜀、吴亦各有大司农。两汉时大司农掌
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而到了三国时期,由于权力的分散则只能负责这些
资的保
工作了。九卿之一。
大鸿胪:秦时称典客,汉初称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掌
接待宾客之事。九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