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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六章 秦汉 李斯(3/7)

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把他放走,对我们不利,不如把他杀掉。”秦王轻信李斯的话,把韩非抓起来。据秦国法令的规定,狱中的囚犯无权上书申辩。韩非到秦国以后,又得罪了姚贾。姚贾为秦国立过功,得秦王的重用,被任命为上卿。韩非却向秦王说,姚贾贵,当过大盗,在赵国官时被赶跑了,认为用这样的人是很不应该的,使得秦王很扫兴。事后秦王又向姚贾问起韩非,姚贯当然不会讲韩非的好话。在李斯和姚贾的串通下,韩非没有办法,只好吃了李斯送来的毒药,自杀而死。从此以后,李斯没有对手,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能,为秦王统一六国谋划策了。郡县制与焚书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王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割据局面,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一个东到大海,南达岭南,西至甘青原,北至今内蒙古、辽东的空前的封建大一统国家。秦王,这时已称为秦始皇了。为了巩固这个封建统一的国家,李斯也是了一定贡献的。

(另有一说,李斯一直想将韩非留在秦国,等秦灭韩之后再为秦国所用。但由于韩非之书《韩非》对于帝王之术、统治之术的分析过于透彻,导致秦王赵政对其才华到恐惧,加上韩非的三条不利于秦国发展的建议、姚贾的陷害,使秦王赵政将韩非下狱拷打。李斯实心救韩非,曾帮韩非呈韩非绝笔之作《初见秦》于秦王赵政,无奈秦王赵政铁心除韩非。后秦王赵政以韩非书中《八经》之三中除“”之术施于韩非:令李斯去理韩非一案(结合之前所言即让李斯杀死韩非),嫁祸于李斯,从而不背骂名。李斯无奈,只得从命而下毒于韩非饮,使韩非暴毙而亡。)

力驳分封定制颁法

秦统一以后,丞相王绾首先提全国地方太大,难以理,要求象周代那样,封秦始皇诸为王。秦始皇召开群臣会议讨论,群臣都赞同王绾的意见,只有李斯提不同的意见。他说: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弟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敌,经常发生战争,周天也不能禁止。现在天下一统,应实行郡县,天下才得以安宁。秦始皇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了,再立许多国,不利于统一,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见。于是,他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以下为县。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是一个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群臣聚集在咸称颂秦始皇时,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向秦始皇说: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弟和功臣。现在天下如此之大,宗室弟没有封地,和百姓一样,万一发生了田常、六卿之变,又有谁来相救呢?凡是不以古为师而天下能长久的,没有听说过。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的,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把淳于越给丞相李斯理。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他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三代时期的法,也并不值得效法。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现在天下统一,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现在的一些儒生总讲古代如何如何好,这是以古非今,搅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照李斯制定的法令,那是相当残苛的。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树之书。此后,如果有敢再谈论诗书者“弃市”(指在闹市区执行死刑,并将尸,称为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指一人有罪,父母兄弟妻皆受刑,称为族)”;官吏如果知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仍不烧者,黥(意为用刀刺刻额颊等)再潦上墨为“城旦”(一刑罚,输边筑长城四年)。有想学习法令的,要以吏为师。

这次焚书的原因,是由于讨论是否分封的问题而引起的,无论是主张分封还是反对分封的大臣,都是为了秦始皇长久统治打算卜他们并无本利益上的对立。李斯借题发挥,最后竟造成焚书的结局,也不是没有缘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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