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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3/7)

其所的时代,先行看到了国家的危机,并行了大胆尝试,为孙文领导的辛亥革命了实践上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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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康有为的理想和政治主张主要在他撰写的《大同书》中得到现。

近年对于康有为的历史地位存在着较大争议。由于维新变法后各派人士的自述常常于政治宣传目的而颇多不实,使得这一历史时期的研究存在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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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的赋税思想

康有为是19世纪末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著名代表人,1898年戊戌变法运动的领导者。康有为主张变法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的路。他认为赋税政策方面的改革主要是”蠲厘金之害以民心,减之税以扩商务。他猛烈抨击了厘金税,认为它既不利商,又不利农,也不利于国,必须予以裁撤。他说“内地害商之政,莫甚于厘金一事,天下商人久困苦之”;指“厘金内之务农工之源,外之损富商之实。既以筹款计,亦徒中饱吏役,而国不受其大益”。他主张通过征收印税等开辟财源,同时举办银行、邮政等国有事业,用以代替厘金税。康有为认为商兴才能国富,统治者必须“保商”,而保商的关键在于轻税。指“我国向者误于抑末之说……乃惟重租税以困辱之。至于吾商之税,重于外商人之税,此与各国保商之相反,商务安得不困?”康有为的轻税思想在后期发展为无税论,在《大同书》里他主张’公中更未尝向一人而收赋税,扫万国亘古重征厚敛之苦。这实际上是超越现实的空想。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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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有为的贡献

历史不能重演,但不同的历史时代却可能有相似的问题。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与今天一样,都在社会政治与法制的转型时期。因此,研究过去100年宪法思想的发展,对今天的宪法学和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有刻的借鉴意义。康有为是清末民初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在19世纪的最后几年,他领导了中国知识界的启蒙运动。先是1895年的“公车上书”,其后,他以上书和谏的方式掀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制改革。在康有为之前,从来没有一个思想家敢于像康有为那样把他们改革中国政治制的建议和设想反复向皇帝提。在我国历史上,他首次倡导了政治制上的中西结合,最早在中国提了立宪政,并提的宪政方案:兴民权、设议会、行选举和地方自治,在持儒家传统和帝制的前提下,逐步学习西方的立宪经验。康有为的立宪思想有很多保守的成份,但作为我们民族思想文化成果的组成分,仍然应当重视。

一、康有为对中国宪法发展的贡献

康有为是中国第一批探索宪政的人,他的立宪思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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