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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叶(便是前些ri子凑字数的老文)(9/10)

她突然趴在我肩上问我,为什么我们两个人就是不来电。

“我们难不相吗?”

又不是男生女生,我在心里想着。嘴上说:

“我们是天生绝。”

她笑了,说:“那倒是,我有貌,貌;你有才……”

“蠢材。”我接

“我不吃辣椒。”

“我好大蒜。”

“我喜席娟。”

“我也不讨厌。”

“你是徐陵。”

“那你就是师妃暄。”

“那我是人淡如在窗台上摆盆绿的凌霜华。”

“那我就是那个丁典,为了看你窗台上的ju,甘愿牢十二年。”

我忽地想到凌霜华最终被自己父亲害死了,而丁典也中毒而亡,不由一愣。

这时小眉还傻兮兮地抱着个布娃娃皱着眉想还有什么可以说。我一是怕她想得太费神,二来也并不觉得麻是很有趣的,于是总结

“最关键的是你有钞票,而我没钱。”

她闻言大喜,连连。翘起两手的大拇指排成一排,

“果然是绝。”接着一叹:“可惜没觉。”

我想小眉说的是对的。

但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依在你的旁,要说心里没儿想法,那你绝对是在包装一家上市公司,而已。

我知我的相貌是上好的绝缘,但她常常于无意间憨之态却是常温下的超导材料。

幸亏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不然我一定会很害怕的。

只是我不知自己究竟怕的是什么。

过了几天,那个喜笑的大学同学又打了个电话来了,说国的她又回成都了。

于是我才醒过来,原来我是一个生活在过去世界的人。

原来我所害怕的,只是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

可是若我能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是忘不了,还是害怕忘了呢?

就像哈利说的,他是想念海,还是想念想念海的念呢?

只是哈利最后也说了:“imisshelen!”

这不是学会忘记的问题,而是学会不去迫自己记得的问题。

而且我不敢想像,我们两个这么弱智的人也会有学会的一天。

我想这些的时候,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与所有的兄弟喝完了壮行的酒,买好了去成都的车票,在车站前看着有些发呆的小眉。

她忍不住说:“你真的要去吗?你还不死心吗?”

我笑着拍拍她的脑袋,:“丫,今天怎么这么心。有很多事情,往往是我们自己也控制不了的。”

她也笑了,:“你今天终于肯叫我丫了。”接着顿了顿,续:“只是为什么今天要叫我丫呢?”神中有些迷惑不解。

我不作解释,往车站里走去,一边走一边挥手。

她从后面追了上来,拉着我的包,怯怯地:“可以不走吗?”

我问为什么。

她有些不豫,嚷:“你老沉在那里面吗,能当饭吃吗?你说xf是猪,你以为你真是猪啊!你有猪宝宝那么可吗?一猪,浑是宝,你呢?除了耍耍嘴,还会什么?吃我的我的,现在还不知死活的跑到那个鬼地方去。我不准你去。”

对于她的表现,我好激。

我又笑了笑,把她的发缠在自己的指上,:“放心吧,我只是去看看。记住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哟!”

我想了想,又说:“其实我离开些日也好,免得你总是吃面条,那样营养跟不上,材可是要变形的。”

她也笑了,轻轻叹了:“哎,算了,你还是去吧。看来我们两个都是一样的不可救药。”

待我走十几米,忽然听见她在后面喊

“你可不是一猪,你比猪还胖。”

我笑着摇,结果发现车站的人都在看我。

“……你意为鸿鹄志在天下,只怕一失足成千古笑;你意在吞吐天地,不料却成天诛地灭……”她还在我后,反复诵着。

我记起来了,这是白愁飞临死之前哼的两句废话。

我搔搔,心想,小眉真是一个完的一塌糊涂的女,可惜天生就是不属于我的。

火车上就要开了,在我踏车厢的那一刻,我不自觉地张开了嘴,轻轻哼着:“我是一小憨猪,过的很幸福,不想明天能吃什么,只把昨晚的剩菜牢牢记住,啦,啦,啦,啦,啦……过的不糊涂……”

成都是我曾经生活了两年半的地方。当年我在那里时,我拼命地告诉自己的中同学,那是一个四季如丽城市。后来我离开了那里,我便拼命地说,那是一个终年看不到太,让人闷闷脑的地方。

等我回到了这里,才发现不我怎么说,这城市还是像从前一样,淡淡的天,乌乌的云,灰灰的楼,安静的人群。

甚至连去学校的公汽都还是那一路。

我一个人背着包到了学校,找到了一个当年和她关系比较好的老师,打听她的联系方法。

那个老师很诧异会看到我,更加诧异地说她昨天晚上就搭飞机走了。

我算了算时间,那时候我坐的火车刚刚经过达县。

我这才知有钱可以改变很多东西,至少对于当时的我而言,金钱就意味着时间,时间就意味着机会,机会就意味着可能,只是可能通常的意思是说不可能……

我向那位老师说了声谢谢。然后走办公室,在校园里瞎逛着。

路过原来住的旧六舍的时候才发现,当年的木板楼早已拆了,现在杵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学生公寓。公寓里面灯火通明,学生们幸福的一塌糊涂。

我想起当年在木板楼的过里借着灯光写信,不由笑了起来。

我那时候给李艳写四页纸的信,便一定会给她写五页,如此类推。

我搓搓手,想了起来,当时给李艳写的最长的一封信,只有十七页。

我突然很痛恨前这漂亮的建筑。

晚上,找到了那个大学同学。

他似乎并不惊讶会在这里看到我,反而幸灾乐祸地说:“她昨天就走了。”

我说我知,然后躺下就睡。

他看了我两,便去买酒菜。

在他的狗窝里呆了两天,喝倒了很多老同学,又重温了一遍田晓霞之死,我便不知什么了,我不知该到哪里去了。

这时候,我想起了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当年因为大学成绩过于糟糕,现在分到了阿坝自治州的一个电厂。于是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我。

他住的地方叫映秀镇,这个小镇我后来和很多女孩都提过,记得是这样描述的:这个小镇,山不清,不秀,还有个电厂,空气也不是好,不过人少,夜静,月明。

其实我最喜的倒是院旁边的那条声音很大的河。

在那几个月里,我经常沿着那条河随意走,在那几条索桥之间穿来穿去,偶尔看到山垭里的野棉,便停下来,采两把,丢到里面。

有时候,看着那山上的积雪,也曾认真地想着要去爬一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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