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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各个舞厅,去充实业余的生活。懂得享受生活的叶秀珠自然不会落后,她几乎天天都去下舞池。卞银瓛也想天天随上母亲去,但是,母亲毕竟有点儿文化,也是重视她学习的,更何况那时卞银瓛都是高中生了,学习不敢耽误的。叶秀珠带也带她,却只一星期带她去一次,只在周六,说周末也是该放松一下的。
卞银瓛跳舞有灵气,慢三、快三、慢四、快四的都是一学就会,后来还向个别会跳探戈舞的人学会了跳探戈,能踢踏几步。她学会了,就拿到了学校。学校不闭塞,社会上流行跳的交谊舞,在学校也是热门话题。聊起这,卞银瓛很起劲,不时就得意地把自己学会的舞步呈现了出来,渐渐地,同学们就知道她是个能“舞”的人了,很多女生都是非常想向她学的。卞银瓛很热情,有学的就教。她就以“舞”闻名在年级中了。到了高三,老师制止了她的舞,叫她再不要在班里传播“舞”了,说等考上大学,你去大学里好好舞吧。
卞金武说:两个女儿都是像了她妈(4)
1986年高考后,卞银瓛考进了陕西的一个师范专科学校,学的是英语专业。在外语系,她长得漂亮,被称作“系花”,不久,她的舞技就广为人知,她又成了有名的“舞手”。“系花”加“舞手”,使她得天独厚,追求她的人是少不了的。
叶秀珠说:怪我吗?怪你(1)
有了跳舞的爱好后,每天下班回来,家里的晚饭都是由卞金武做了。叶秀珠也一改以前挑剔的口味,卞金武做什么,做的味道合口不合口,她也顾不上说了,她的劲头都用在了奔赴舞场上。卞金武做饭的时候,她就扎在正屋,对着镜子洗脸、化妆、换衣服,衣服都是要从里换到外的。换衣服前,端来一盆温热的水,脱下来衣服后,她要用毛巾将身体擦上一遍。在单位上班多少都是要干活,即使没有干过什么活儿,在单位四处流动着尘埃的环境中,她觉得身体里也是吸进了尘埃,怎么也要将表面擦擦的。换好衣服,化罢妆,等丈夫做好饭,随便地扒上几口,她精神头十足地出发到舞场去了。
叶秀珠去舞场,是被住在一个院里干临时工的女青年带起来的。女青年的丈夫和叶秀珠一个车间。女青年长得不算漂亮,却是十分地好穿好打扮,她穿的衣服总是鲜艳夺目,脸上浓妆重彩的。据说她们挣的钱,一半都是叫女青年买穿买用了,吃上他们十分将就。虽然女青年的打扮在叶秀珠看来有些俗气,但她们一样地爱收拾,也算是有共识了,女青年到车间找丈夫或在院里碰上叶秀珠,她们说上话,就说起了穿衣打扮的心得,两个人就算能聊了。一天,再碰上女青年的时候,女青年是去舞场,说起来,女青年就撺掇叶秀珠回头也去吧,叶秀珠就说“行”,下次就跟着女青年一起去了。慢三、慢四,她在上海上技校时就会跳,这几年在单位的联欢会上,她偶尔也跳过,所以,初去舞场,她并不生疏。被人带上跳几次,舞步就更娴熟了。在舞场,她的风姿引人注目,很多人喜欢与她跳舞,有男有女,被人围着,总会获得荣耀感和愉快感。去跳了半个多月,她就上瘾了,一天都不想落掉的。去舞场跳舞,在她是最充实的事。不知不觉间,她成为了舞场上的老舞客,也是雷打不动的固定舞客;她从平房跳到了他们搬进了楼房,从女儿卞银瓛上高中时,跳到了卞银瓛去上大学。
卞银瓛上大学后,家里就剩了叶秀珠和丈夫卞金武,单独和性情乏味的丈夫待在一起,叶秀珠觉得十分无聊,去舞场就是她最佳和唯一的兴致了。舞场离家里不远,骑自行车十分钟就到了,去很方便。每次去舞场的路上,叶秀珠的精神都是十分的振奋,白天上班的疲劳一扫而光。她一走,家里就剩了卞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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