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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3/3)

疑是犹豫的,而且有情中的嫉妒成分在作怪,能够选择阿秀确是我的福分。她几乎能够容忍我所有的缺烈的旱烟味、刺鼻的脚臭、整夜整夜地读书耗油……逢到夜,她至少会给我一杯清茶,轻轻地着我的肩,或是煎一个过节也不舍得吃的。尽她识不了几个字,但对于文化是向往的,她说读书费脑,要多补补。

应该说,正是因为对于文化的向往,她崇拜我,这恰恰便是夫妻之间最朴素的情。只有存了崇拜,才会甘于奉献,所有的奉献都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构成了共同打拼生活的基础。

可以说,正是因为阿秀,让我充分享受到了读书的乐趣,才有了能够考取全公社第一名好成绩的基础。——男人是需要被人欣赏的,这欣赏往往能够成为男人的动力。因此,不要说村里人说,连我自己也认为,能够如愿地改变令无数人无可奈何的命运是沾了阿秀的光。

噢,对了,我是在结婚后不久就得到了公社招考民办教师的消息,消息当然是由支书传来的。

由于我的所谓劣迹,他显然不想让我再村里,便迫不及待地告诉了我这个消息,也算是对那两瓶酒的回报吧。

他妈的,争不压命。此刻,我大脑里突然冒了这句村里人的俗话,而且觉得非要一吐为快,连我自己也有些莫名其妙。难会与下面的讲述有着牵附会的联系?因为存在就总有存在的理由。

只有到了今天,我才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没有教过书的人就不会真正地会到读书的乐趣。

教书与读书是截然不同的,读书只停留在“读”上,而教则非要把一些生涩难懂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话说来让别人理解,这是一个十分不易的过程,但越经历这个过程就越容易会到读书的乐趣,乐趣实际上也是一个过程。我说这句或许有极端的话,便是从这个角度讲的。

如果非要把自己的读书划分为几个过程,那么在我教书之前便是一个为改变命运而打拼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辛苦而丝毫没有乐趣可言;只有在当了教书匠之后,自觉命运发生了转变,也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自尊,读书才真正变成了乐趣:泡一杯茶,烟,悠闲地翻开书,从第一页开始读起,那绝对是一享受。

享受如果独享,只能是享受的最低档次,而如果一本书读完,有舞台能够宣一下,谈一下受,批评一番书中的观或者评价一下作者,则应该称之为境界而非档次了。

教书匠的职业无疑便为我提供了一个这样的舞台而让我信心十足,情为之空前涨。

忽有一日,我突然厌倦了读书——我不仅已经丧失了完整地读完一本书的耐心,而且只要见到书就会本能地反

其时,我已与丽萍结了婚,而且正是她飞黄腾达之时。

不该呀!读书,毕竟是陪伴我经历前面讲述中所提及的一系列挫折的一件事,我当然要迫不及待地去找原因。

起初,我以为可能是教案多了的原因,必是这些多少年来并无多大差别的教案让我厌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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