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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是妇女地位历史
的一大
步,也是广大下层妇女地位提
的重要标志。(这个理由倒是
有说服力。)又如唐代官吏公然狎
,官员们玩
、
营
甚至
杀营
,法律很少追究;而宋律规定,营
只准〃歌舞佐酒〃,不准〃私侍枕席〃,即与营
发生关系是不允许的。(严
被朱熹打
监牢,就是一个佐证。)南宋小朝廷还提倡吉日用
女开迎吉祥,民间结婚办喜事有时也请
女们到场庆贺。1
虹桥书吧bsp;第27节:第一节中国古代
女评价的时代变迁(20)
这
风俗间接说明了宋代
女地位不低。而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自南宋起,有名
的
女大多
青楼。(北宋也不例外,李师师的名
最响,也是
女。不过我总怀疑此
所说的
女,主要应是以卖艺为主的能歌善舞的歌伎之类……至少
份上是这样。)此外,宋代有关离婚的法律还规定:妻
从娘家带来的陪嫁及婚后得自娘家及自己陪嫁财产的增值
分,改嫁时可以带走。这个规定是非同寻常的。宋代之前,没有财产权的妇女,丈夫在世时尚可衣
无忧,一旦老公病死,特别是年纪轻轻时突然死亡,孤儿寡母顿时陷
困境,即便从前家
殷实。(宋代的这项法规似乎并没得到贯彻执行,或说并没得到彻底的贯彻执行,否则明清两代就不会仍有大量官宦之家的
女沦落风尘了。)另有一
观
,非但不承认宋代妇女社会地位下降,更
烈反对把妇女地位的升降与程朱理学挂钩。认为之所以造成这
印象,是因为一些人
本没读过宋明理学的任何一本书,便对宋明理学大加抨击,以骂朱熹来显示自己的
明。〃这些人
本就不懂得宋朝的历史背景,甚至一本宋朝的书都没有看过。〃1
这显然是情绪相当偏激的说法。程朱理学在中国文化、哲学发展史上自有其无可撼动的地位,无论中国本土或西方,都有大批忠实的拥趸者;但这一学说本
当然也有其局限
或说糟粕
分。即便程朱学说〃句句是真理〃,也有可能被继承者有意无意地扭曲和变造。如果本
就有局限和属于糟粕的
分,一旦被陈腐化和教条化,(尽
可能并非程朱理学创始者的本意。)也可能产生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
所以,一
比较〃中庸〃的观念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宋代初期和中期的妇女地位,尚未受到当时理学的影响而大幅
落,与唐代比较差别不大;纵然贞节观念有所加
,也只是一
舆论导向和观念
化,于妇女们的实际行为并不重合。有宋一代,民间长期形成的妇女离婚、改嫁、再嫁等习俗有一个渐变的过程,程朱理学加在妇女
上的束缚总
而言还是有限的。(李师师与皇上拜拜之后,据说嫁给了某位商人;李清照在丈夫赵明诚死后,又嫁给了张汝舟;朱淑真自己
主与丈夫离婚后,回到娘家独居,因为父母盯得很
,一年也只有元宵节这天才能和那个不争气的男人幽会一次。)当然,到了元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宋代妇女社会地位的这
争论和分歧,反映在
女评价标准方面,正好对应两
不同的评价
系:来自士大夫阶层和正统社会的评价;来自民间的评价。
前一
评价标准当然是与南宋后期正统的理学观念相匹
的。与《童蒙须知》、《朱
治家格言》、《弟
规》、《女诫》、《女儿经》等大批普及读
的推
相对应,
女的评价标准也被打上了明显的时代烙印。在品德方面,〃女人第一是安贞〃,〃
嫁倘若遭不幸,不
二夫烈女名〃。在穿着打扮方面,〃修女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