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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2/3)

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谈到有关“媚俗”与“媚雅”的问题。作者认为,米兰•;昆德拉用来一个词儿,叫“媚俗”,是指艺术家为了取悦大众,放弃了艺术的格调。他还说,我们国内有些小玩闹造个新词“媚雅”,简直不知是什么意思。这个词的意思我倒知,是指大众受到某些人的蛊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在这方面我有些经验,都与欣赏音乐有关。雅音乐格调很,大概没有疑问。我自己在音乐方面品味很低,乡村音乐还能听得住,再就受不了。

《王小波全集》第二卷关于“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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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版社版。

下一个例我比较有把握——不是我俗,而是表演雅音乐的人平低所致。这回是听赫的合唱曲,对曲我没有意见,这可不是崇拜赫的大名,是我自己听来的。这回我对合唱队有意见。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个中文班,班上有个学生是匹兹堡市业余乐团的圆号手,邀我们去听彩排,我们就去了。虽不是正式演,作为观众却不能虎,因为本就没有几个观众。所以我认真打扮起来——穿上三件的西服。那件衣服的甲有瘦,但我老婆说,瘦衣服穿起来神,所以我把吃吃胀的肚腩箍了下去,导致自己的横膈上升了一寸,有透不过气来。就这样来到音乐学院的小礼堂,在前排正中座。等到幕启,见到合唱队,我就觉得了误会:合唱队正中站了一位极熟的老太太。我在好几个课里和她同学——此人没有八十,也有七十五——我记得她是受了国政府一项“老年人重返课堂”项目的资助,书念得不好,但教授总让她及格,我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看来她又在音乐系混了一门课,和同学一起来演唱。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念书的官会退化,歌唱的官更会退化,这歌大概也唱不好。但既然来了,就冲这位熟识的老人,也得把这个音乐会听好——我们是有这媚雅的决心的。说句良心话,业余乐团的平是可以的,起码没走调,合唱队里领唱的先生平也很。及至到女声开唱,那位熟识的老太太

如前所述,我在古典音乐方面没有修养,所以没有发言权。可能人家布鲁克纳音乐的风是好的,不我这俗人的驴耳。但我总觉得,就算是雅的艺术,也有功力、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论。总不能一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大约十年前,我在国,有一次到波士顿去看个朋友。当时正是盛夏,为了躲车,我天不亮就驾车发,天傍黑时到,找到了朋友,此时他正要门。他说,离他家不远有个教堂,每晚里面都有免费的雅音乐会,让我陪他去听。说实在的,我不想去,就推托:听雅音乐要西装革履、正襟危坐,我开了一天的车,疲惫不堪,就算了吧。但是他说,这个音乐会比较随便,属大学音乐系师生排演的质,你去以后只要不打瞌睡、不中途退场就可。我就去了,到了门才知是演奏布鲁克纳的两首响曲。我的朋友还拉我在第一排正中就座,听这两首曲——在这里坐着,连打呵欠的机会都没有了。我觉得这两首曲没咸没淡、没油没盐,演奏员在胡、胡拉,指挥先生在胡比划,整个觉和船相仿。天可怜见,我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坐在又又闷的教堂里,只要沾着东西,上就能睡着。但还撑着,把睛瞪得圆,从七撑到了九半!中间有一段我真恨不能一碰死算了……布鲁克纳那厮这两首鸟曲,真是没劲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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