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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3/3)

质量的力的概念的全意义。

从有意识的生存的这样一基本发,我们便能接着在周围世界中产生内在的神圣观念,而且这观念会逐渐地越来越趋于明晰。有意识的知觉接受了外自然中的运动的印象后,便会受到一有陌生力量的几乎无可名状的疏离的生命,并会追溯此等印象的来源,将其归于所谓的“神意”,归于一个他者eother),而此一他者显然也有生命。对陌生疏离的运动到惊讶,乃是宗教与理学共同的起源:宗教与理学,分别是灵魂和理对自然(周围世界)所作的阐释。而那些陌生的“力量”也即是恐惧的或可亲的敬畏以及批判的研究所共同的最初目标。在此既有一宗教经验,也有一科学经验。

现在,重要的是考察各文化的意识是如何在理智上凝结其原始的“神意”的。它把有意义的语词——名称——加诸那些神力之上,以此来对它们施以法(抓住或约制它们)。借助于名称,使它们屈从于拥有那名称的人的理智力量。并且(正如我们已经说明的)全的哲学、全的科学,以及以任何方式与“认识活动”相关的一切,本上不过是一被无限致化的、将原始人的名称力运用于“陌生的”力量的方式。正确的名称(在理学上,为正确的概念)就像是一术似的符咒。宗教上的神和科学上的基本概念,最初都只是一些咒语似的名称,而与之相关联的则是一觉上渐渐趋于明确的观念。一神意(numen)的结果便是一个神灵(deus),一个概念的结果便是一观念。对于最博学的人们而言,“”、“原”、“能量”、“重力”、“原因”、“演”等等东西的命名,其所传达的意义就如“刻瑞斯”(ceres)、“孔苏斯”(consus)、“雅努斯”(janus)、“维斯塔”(vesta)这些词之于拉丁姆农民一样。

对古典的世界而言,与阿波罗式的度经验及其象征主义协调一致的个别实即是“存在”。因此,逻辑地说,这实的形式,当它在光中呈现自的时候,就被看成是它的本质,看成是“存在”一词的真正意思。还没有获得形态的东西,还不是一形态的东西,就什么也不是。以此一情为基础(其度是我们不可能想象的),古典神创造了与“他者”的非形式的形式的对偶概念,亦即其本并不存在而仅仅是实际“存有”(ent)的补充、且只有第二的和附属的必然的基质、αpxη(始基)、uλη(质料)。在这些情形中,很容易看到古典的万神庙如何必然地会作为一个与普通人类并置在一起的等人类的产、作为度可能的一组已完满形成的形地在场呈现而现,而在非本质的质料方面,是不会显示来的,因此只能屈从于同一宇宙的和悲剧的必然

浮士德式的世界度的验完全是另一个样。在这里,真正的存在看起来就像是作为存在的纯粹有力的空间。因此,觉上所受到的东西,十分有意义地指明为充实的东西,被觉得像是次一级的事实,是华而不实的、值得质疑的东西,是哲学家或理学家在发现存在之真正内涵之前必须先行加以克服的阻力。西方怀疑主义从未把目标针对空间,而总是只针对可知的事。空间是更级的观念——力只是对它的一不太象的表达——并且质量只是作为一个与空间对偶的概念才现的。因为质量是在空间之中且逻辑上和理上皆依赖于空间的东西。从光的波动说——这是作为一能量形式的光的概念的基础——必然可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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