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14章(2/3)

顾南忘记了路途的疲劳,咯咯地笑了起来。

他们的初见,是童年的结束与漫天的笑。南在那里的整个暑天,跟着他山,学着下逮野兔,跟着他第一次使用猎枪,然后哄的一声自己先倒到了地上。他爬到的树上为她摘果,甚至还为了一朵红不知名的小而差从悬崖上跌落下来。他何尝不是喜的,终于遇见一个可以一起玩耍的孩,还是一个这么漂亮却胆大要死的女孩,她也爬树,她还会使枪,枪法竟然要比自己还好的多,只是不习惯这老猎枪的后推力。她给他讲北京的天安门,伟大的长城,还有去就转不来的故,讲北京的大院女,讲他听都没有听过的游戏机、乒乓球。她把自己十年来知的一切都告诉了他,一是因为他真的不知,二是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听她的话直到了神的人。

石天明跟着父亲来接他们,他穿着母亲制的衣服和鞋。手里拿着裹了红布的山参。他看见南第一,就想到了课本里的小仙女,她似乎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穿着他从没有见过的衣服,睛那么大,睫那么长。他迎上去,把山参送过去,他说,这是给你的。我挖到的,我们这的老猎人挖了一辈都没有挖到。南并不知是什么,接过来就要打开,石天明惶恐地阻拦,小心,它会跑的。

有给天明的几衣服。南穿的一齐膝吊带连衣裙,背着红的双肩背包,的小下面是一双白的浅帮系带休闲鞋。她下公共汽车,就看见了那个傻乎乎的男孩。

来,看见了他,上来就是一个拥抱。她说:“石天明,你真的来接我了。我以为你不会来的。”

临走的时候,他们已经熟得要死。谁也舍不得谁,他给她刻了一个木偶,用松木刻的,是一个白雪公主。他没有听过这个童话,是南讲给他的,她说她长大了要白雪公主,因为会有一个王和她一起幸福地生活。南把自己一直用的钢笔给了他,钢笔的牌是:永远。

本章尚未读完,请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还是去了机场接她,毕竟顾伯父的恩摆在那里。或者他还是想着她的。他穿了警服,开着顾伯父的军车去的。到了机场,保安以为来了队要员,一个劲地照顾。他在通外面站着等她。心中只是觉释然,似乎是在接一个不相识的女。或者相识已经忘记了的人。

他闻到她烈的香味儿。南材修长又凸凹有致,别说服装设计,就是模特都可以。她的正好到他的肩膀位置,发香直接冲了石天明的鼻孔,他到了眩。这是他第一次拥抱一个女人,穿着警服,在机场的通。所有人的目光都瞬间落了过来。

他是想念她的,从十五年前她离去的那个黄昏开始。于是他顺从父亲的意愿离开这里去往北京的时候,其实自己想的是能见到南。等着他到了顾伯父家里,才知刚刚去了英国读书,可能要三四年后才回来。于是他等她,他安心在北京读书,考警校。他想等他毕业,她也就回来了。可是等他毕业了,传来了南敦结婚的消息,她要嫁人了,真的白雪公主了,男友是英国白人,贵族弟,算的上白。南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在顾伯父的边,他清楚地看见顾伯父愤怒又尴尬的脸,可是谁都明白,这样的年代里,父母的婚约只能是空话,石天明也不多说,他更是清楚一个现代女的选择是无法阻止和难以求的。他便正好离开了北京,去了河北的看守所。他以为换一个地方,就不再想念那个本不该想念的人。可是原来,很多事情看上去能到,实际上你是真的不到的。

客车就像带着南来时的那样又把她带走。少年石天明站在山脚下,背后是连绵起伏的大山,前是蜿蜒曲折的公路。日光暗下来,天地一片苍茫,那个孤独的少年站在十五年前的傍晚,第一次明白了什么是离伤。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