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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2/3)

跟他去买菜的时候,我觉得买菜真好,看他饭的时候,我觉得饭真好。我记得那时,锅里一片片蘑菇咕噜噜翻着,香味直心灵。很后悔那一次没有把一锅汤都喝掉,因为那时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以后再也喝不到了。

离上次给你打电话有半年了,你不知,我还记得你每一个字的声调,还想着你说每一句话时的表情。

人以之名清,有人以之名苟且。——我记得你说的每一句话。

厨房是比卧室更适合调情的地方,那里有随手可

我特别希望我这辈吃过的最好吃的菜应该有一个非常浪漫的名字,比如双黄xx、椰蓉xx、芝士xx,从读音上它们要兼中西特,文艺又小资,以至于任何时候我在街上看到它们都可以驻足痴望,并顺势发一声令人回味的叹息,以此增添一抹戏剧彩。可惜,我吃过最好吃的那菜,简直太过乡土,很无奈它就叫“菌汤”,俗称“蘑菇汤”,是我的某个男朋友的。

你不知,我甚至想要离你远一些。

我喜清淡,不吃咸不吃甜,不吃油不吃辣,不喜调味料,能生吃就不熟,能煮就不油炸,能不放调味料就不放调味料,我喜享受材本的味。而用一材去调另一材这奇怪的饮习惯,是后天才逐渐养成的,我常因此对聚会吃饭到恐惧和痛苦,之后便总结了吃不到一块儿去的人也过不到一块儿去的歪理。

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我习惯同人谈起前男友时称其为某个男朋友,我想,这样可能不会使我显得可怜兮兮,不会被人发现,原来我翻来覆去讲述的跟男人有关的无数个故事居然都来自同一个人。

他牵着我往哪儿走我就跟着往哪儿走,没有远方,只觉我能生在这世间,又能在这白雪皑皑的大地上与他相遇,被他牵着手一起来买菜,我是有福的。

你不知,那时我很想说,我什么也不,我的,就是你赋予的。

你不知,我每天都想有趣的话题,怎样开始和你对话,不被厌烦。

糟蹋得差不多了,剩下些为数不多的骄傲,实在不想被人戳穿。

遇到他之前,我一直抱着“吃不到一块儿去的人必定生活不到一块儿去”的想法,遇到他之后我更加肯定。

你不知,你了解全世界,却不了解我。 [page]

你不知,所有可能联系上你的东西,都会让你的模样现在我面前。

我整个人乎乎的,心里有一不知所谓的,能把一切抛掷于尘埃中的快乐。

曾看过一电影,对那句台词无法理解:“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味直接渗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恨。主宰味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遇到他时,我理解了。

有一年冬天,好吧,其实也就是去年(我这么说只是试图模糊时间概念),他从零上三十几摄氏度的圳飞到零下二十几摄氏度的长来见我,并顺便拜访我的父母。白天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家,他说咱们去买菜吧,我给你熬菌汤。我心想,他熬的就是毒药,我也愿意喝。别说去菜市场买菜,就是去菜市台,我有不跟着去的理吗?

后来,他又随随便便地说了一句:“去一次菜市场和超市呢,就知你们这个地方大概的平了。”让我觉得,这哪儿是普通男人能想到的!反过来再看看自己,我忙着思索穿得是不是得,忙着偷看他是不是也在看我,哪里还能有什么闲心去想多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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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有意思的人,好好地上着学,跑去学厨师了,学会菜,又跑回学校拿学位了,吃喝玩乐泡女人拿学位都不耽误。他时而像老师、时而像朋友的形象把我迷得转向,让我觉得整个人生真是在神上发了一笔横财,能学这么多东西,还不用学费。

那时,天地间正被厚重的白雪覆盖,光适度铺落下来,大地上像撒了一层会发光的白糖,把人馋得真想趴在地上

他那时并不知晓我的味,我让他照他的方式来也,戏不得,我想更本质地了解他,结果,汤锅,一切正中我下怀。

(此文是据阿k的短信以及只言片语撰写的一篇情书)

你不知,我看你的每一篇文字,就能知你那天的状况。

我平日里也自认为是个能下厨房的人,这会儿在他跟前,压儿没了气场,我一看他用刀用锅的架势,就知我那儿功底只给他打打下手,打一辈也愿意,能看着这样帅的人饭,看一辈也看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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