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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十一)(2/3)

,没有害”的兆辞了吗?看来穆姜不相信占筮的那一,而是从“元亨利贞”引四德理论对照自己的行为,能够理的认识到现实中自己的结果,还能有什么“无咎”,而不会是好结果。穆姜非常明白自己的结果,也就愿意死在东。上层人已懂得以理的思维看待自己的行为后果,而不是听信史巫占筮的吉凶说法。这即是对《周易》一书最早的看法。这穆姜(假托穆姜而已)对《周易》里的“元亨利贞”四德的解释法,可以说是最早从义理上释解《周易》的“易学”了。这里的四德解释《周易》,后来确实收到《易传·文言》文章里。

3、《左传·昭公十二年》又现了服惠伯对《周易》的说法。《左传·昭公十二年》里记:“南蒯之将判也……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服惠伯曰:‘即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能黄,上为元,下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2、《左传·昭公二年》里记载:“二年,晋侯使韩宣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至唐《周易集解》李鼎祚引《夏传》:“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这几乎成了解释“元亨利贞”的范例。

穆姜是最早把”元亨利贞”以”四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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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来的《易传·文言》释:“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也。君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事。君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昭公二年即公元前540年,属秋后期,这时的孔还是小孩(孔生于公元前551年)。这个时期是理一步上升的时期,也是将育一个伟大人成长的时期,也是筮术迷信逐步走向衰微时期,也是上层人士理看待《周易》一书,使《周易》恢复义理文本化的时期。这韩宣所见到的《易》“象”,并不是一些学者认为的《周易》卦象,应是指解释《周易》一书的学术文章,即“大象”。由《左传》来看,早在秋初期,就有史巫用《周易》筮卜,《周易》一书在韩宣所见“易象”之前,并非是罕见之。韩宣所见到的“易象”与“鲁秋”表现的惊讶,说明他见到的“易象”并不是指《周易》一书,也不是史筮的八卦取象;应是以义理解释《周易》最早现的学术文章,即“大象”一文。才会使韩宣到惊奇,才会说:“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这无疑把所见到的“易象”与传说中的周公之德,与周人推翻殷纣建立周朝的政治挂起钩来。也说明《易》“象”是讲义理(政治理论)的文章,也无疑的间接的说明《易》是周公之德与周王天下的理有关,韩宣决不会认为《易》是一占筮书,若认为《易》是筮书,就不会说“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这说明在韩宣里,《易》与《象》都是讲义理的书。

故韩宣见“易象”而说的话,是间接的议论《周易》是一义理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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