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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十六)(3/4)

之作。

认为的《周易》,若完善或完整的领会其神实质,就不会去占卜了。显然荀里的《周易》并不是讲卜筮的卜筮书,是义理之书。只有那些没能够领会其实质内涵的人才把《周易》当成卜筮之书看待,这是再明确不过的说法了。

虽然《大略》篇被研究者认为是荀所记,但不失为荀的思想。

是战国后期王学思想集大成者,《荀》一书在对自然观上的认识是理的,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以则凶,本而节用,则无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而贰,则不能祸。”

这是彻底否定了天有意志的说法,把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区分开来,这就是“天人相分”的理念。但《荀》一书不为后封建社会里承认为儒家经典列为“经”书,而是排除在外。后封建社会里的统治者的专政下需要的是愚民意识,自然像《荀》之学能够开民智的东西是不能被专制家天下所承认的。后封建社会里的统治实质是挂着孔孟儒家之牌,而骨看重的是所谓“法家”的帝王术。荀在历史上最大的贡献是对天命迷信批判,但也不否认荀开创了帝王统治术(王权独断思想)理论先河。总之荀的学说是步的,荀在“祛魅”的过程中有重要的贡献,但继之王权上升的思想界里,没有一步对王权专制理论行批判与设计,先秦诸百家虽然对神学巫术行了排击,却没有一步对政治行多元的架构与启蒙,才不可逆转的走向王权专制里二千多年历史隧

而先秦时期在对《周易》一书的再认识过程,一面对巫术神学迷信行排击,不能不承认,先秦时期如孔,孙武,庄,荀,韩非行过一场“祛魅”过程,但他们一面排击巫术筮卜,可另一面所向往的是王权专制,待到真的大一统家天下之治实现后,也标置着“祛魅”过终的终结,而神秘主义与专制思想学说铺天盖地而来,这也许使先秦那些文化英无法想象,也始料不及迎来的是一个皇帝专制时代,并且又是如此的漫长。

战国荀的“善《易》者不占”,即彰显了《周易》的义理,又排击了筮卜。这是一个方面的对《周易》的论述,而另一方面在荀之前的庄不但把《易》归位六经之一,同时又认为“《易》以”的书籍。这可是继孔(帛书《要》文里的说法)说法的不同。

《庄·天下》篇:“《诗》以志,《书》以事,《礼》以行,《乐》以和,《易》以,《秋》以名份。”

《庄》里的这说法,也有人质疑这段话非庄之说,而是注释者说。因“天下篇”本是庄派后人论证庄周学派的学术文章,本就不是庄的文章。就连这段话有人质疑也不是“天下篇”里的话而是注释者的话,而误为《天下篇》里的内容了。且不论是否是庄说过,还是注释者的话。但已归到《庄》一书里去了。也无损于这说法,不过《庄》一书里也多有表述之文句。学说本是战国晚期的学说,也就成战国晚期附加到《周易》上的学说。严格的说因《周易》所用那符号,先是史巫改造成卜筮工,并衍生八卦取象以卜筮人事吉凶,又产生引用取象说事理,再后来将八卦符号又附会上学说,实则与《周易》没有关系。可学说却成了战国晚期”易学”思想。

在战国时期应是学说兴起的时期,《庄》一书里已有不少对的表述。那么《庄》里解释“《易》以”。也就不觉奇怪了,庄能把《易》列为六经之一,那么认为“《易》以”也就在情理之中。这也与战国时期的“易学”里用学说解释与论述《周易》并不矛盾,是与时代的背景相一致。

《庄》里的“《易》以”,应是指《周易》一书的主旨而言。把《周易》一书理解成是思想学说的书。这里的“”应是指规律,思想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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