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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戒备,常若坐敝舟而
骤至焉,斯可以免覆溺之患。
九五,东邻杀
,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本义》:东
西
,言九五居尊而时已过,不如六二之在下而始得时也。又当文王与纣之事,故其象占如此。彖辞“初吉终
”,亦此意也。
《程传》:五中实,孚也。二虚中诚也,故皆取祭祀为义。“东邻”,
也,谓五。“西邻”,
也,谓二。“杀
”,盛祭也。“禴”,薄祭也。盛不如薄者,时不同也。二五皆有孚诚中正之德,二在济下,尚有
也,故受福。五
济极,无所
矣,以至诚中正守之,苟未至于反耳,理无极而终不反者也。已至于极,虽善
无如之何矣,故爻象惟言其时也。
集说杨氏简曰:《既济》盛极则衰至,君
当思患豫防,持盈以虚,保益以损。六四已有“终日”之“戒”矣,而况于五乎?“西邻”之时,守以损约,故终受福。
潘氏士藻曰:五以
刚中正,当
大丰盛之时,故借东邻祭礼以示警惧。夫祭,时为大,时苟得矣,则明德馨而黍稷可荐,明信昭而沼
可羞。是以“东邻杀
,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在于合时,不在
丰也。东西者,彼此之辞,不以五与二对言。
姚氏舜牧曰:人君当《既济》时,享治平之盛,骄奢易萌,而诚敬必不足,故圣人借两邻以为训。若曰,“东邻杀
”何其盛也。西邻禴祭,何其薄也。然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彼杀
者,反不如禴祭者之“实受其福”,信乎享神者在诚不在
,保治者以实不以文,此盖教之以祈天保命之
。
案:潘氏姚氏之说皆是,当受报收功,极炽而丰之时,而能行恭敬撙节退让明礼之事,此其所以受福也。与《泰》三“于
有福”同,皆就本爻设戒尔,若以两邻为六二。则受福为六二受福,《易》无此例。
上六,濡其首,厉。
《程传》:《既济》之极,固不安而危也,又
柔
之,而在险
之上,坎为
,济亦取
义,故言其穷至于濡首危可知也。《既济》之终,而小人
之,其败坏可立而待也。
集说胡氏瑗曰:
盛则衰,治极必
,理之常也。上六
《既济》之终,其
穷极,至于衰
,如涉险而濡溺其首,是危厉之极也。皆由治不思
,安不虑危以至穷极而反于未济也。
薛氏温其曰:“濡其尾”者,有后顾之义。“濡其首”者,不虑前也。恃以为济,遂至陷没,没而至首,其危可知,历险而不虞患,故曰
者有其治者也。《既济》“终
”,其义见矣。
朱氏震曰:以画卦言之,初为始为本,上为终为末。以成卦言之,上为首为前,初为尾为后。”
《御纂周易折中》由清康熙皇帝下诏编纂关于《周易》的书籍,所以称作“御纂”。
《周易折中》其说宗主朱熹之注,而广采以往众家之解,为之折中。卷首列《图说》,卷末附朱熹《易学启蒙》。
《周易折中》即是皇帝下旨编纂的一
综合了“义理”与“象数”和“筮术”派上的大杂烩诸说。
因李光地等编篡者最终还是认为学者们去读朱熹的书,差不多是不会错的。也就是说,朱熹说的《周易》是算卦用的占辞,不会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