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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蒯公便是当年的那位买鹿人!真是幸会幸会!”
刘枫随即让卫士把荆州的使者带到这里来。
现在只是打了一个袁术没有回归的时间差,若是等到袁术回来,而自己这边却还没有把人员
资运走,以得横生枝节,会将自己陷
不利的境地,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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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也正说明,
义将军占领了新野,荆州方面比我们更急啦,这样一来,对我们也就更加的有利了。”
堂中,刘枫等人都是随意地坐着,并没有分主次,而文士一
来,却能够准确地来到他的面前向他行礼,不禁令刘枫十分的好奇。
“那以奉孝之见,我是见他,还是先晾他一晾好呢?”
“都说
世
英雄,当年在下也没有想到,只是街市上偶然遇到的一少年,如今竟能够成为一州之牧,麾下军队十余万人的一方诸侯,还更是大汉的宗室,说到底,也只能怪自己当年有
无珠,不识真宝,以至于与使君失之
臂,实乃一憾事耳!”
“不敢向使君隐瞒,十年前,在下游历江东时,曾在柴桑与使君见过一面,不过那时的使君,还只是一名布衣,在下曾经在使君手上买过一
鹿。
既然是故人,刘枫自然不会将对方冷落了,真要说起来,人家可以说是对他有恩才对,若不是有他的那一金作为资本,自己能不能有如今的成就,还真说不定呢!
郭嘉跟着应
。
本来,郭嘉到也有先晾一晾再说的想法,不过,现实却也容不得他们拖延下去。数十万人的消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自己这边还占据了宛城,那可是南
郡的郡治所在,是袁术的地盘。
刘枫嘀咕了一下,十年前不就是自己刚来这个时代的时候吗?那时自己第一次去卖山货,正好抓住了一
小鹿,被一个青年文士用一金的价格买走了,而正是用那一金,刘枫开启了蒸酒煮盐的买卖,从而引
了一系列的境遇,才有了如今的成就。
当初那文士好像是说姓蒯来说,难
就是
前的这个蒯越?
“十年前?柴桑?”
刘枫盯着对方仔细地打量了一会儿,倒是渐渐地有些
熟的
觉,依稀有了些当年那文士的影
。
“你认识我?”
只是不知
,十年过去了,不知使君是否还能记得在下?”
“我觉得,还是先见见他为好,看看他要说些什么,再
决定为好。毕竟,后面有四五十万张嘴在那等着吃饭,我们的压力也不会小啊!”
“荆州长史蒯越,见过使君,向使君问安!”
蒯越起
,微笑着向刘枫回
。
“既然奉孝说了见,那就先见见吧。”
少顷,一位

冠,
穿墨
长衫的
个中年文士,在卫士的带领下,来到了县衙大堂。
闻言,刘枫呵呵笑
,众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于是忙令人给他搬来一个坐垫。
蒯越在刘枫的下首坐定,竟有些
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