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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事
之间一般的同异,就是“小同异”。他把事
的异同看作相对的,但又是统一在一起的,这里包
有辩证的因素。
惠施有些命题是和后期墨家争论的。后期墨家运用数学和
理学的常识,对
的外表形式及其测算方式作了分析,下了定义。《墨
·经上》曾说:“厚,有所大。”认为有“厚”才能有
积,才能有
的“大”。而惠施反驳说:“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认为
质粒
(“小一”)不累积成厚度,就没有
积;但是
质粒
所构成平面的面积,是可以无限大的。后期墨家曾经严格区分空间的“有穷”和“无穷”,《墨
·经说下》说:“或不容尺,有穷;莫不容尺,无穷也。”认为个别区域前不容一线之地,这是“有穷”;与此相反,空间无边无际,这是“无穷”。而惠施反驳说,“南方无穷而有穷”,就是说南方尽
是无穷的,但是最后还是有终极的地方。后期墨家认为“中”(中心
)到相对的两边的终
是“同长”的。《墨
·经上》说:“中,同长也。”而惠施反驳说:“我知天下之中央,燕(当时最北的诸侯国)之北,越(当时最南的诸侯国)之南是也。”因为空间无边无际,无限大,到
都可以成为中心。后期墨家认为同样
度叫
“平”,《墨
·经上》说:“平,同
也。”而惠施反驳说:“天与地卑(“卑”是接近的意思),山与泽平。”因为测量的人站的位置不同,所看到的
低就不一样。站在远
看,天和地几乎是接近的;站在山
上的湖泊边沿看,山和泽是平的。
惠施把一切事
看作
于变动之中,例如说:“日方中方睨(“睨”是侧斜的意思),
方生方死。”太
刚升到正中,同时就开始西斜了;一件东西刚生下来,同时又走向死亡了。这
看法在一定程度上认识了事
矛盾运动的辩证过程。但是他无条件地承认“亦彼亦此”,只讲转化而不讲转化的条件,这样就否定了事
的质的相对稳定
,不免陷
到相对主义的泥坑中去。
[编辑本段]
历
十事
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日方中方睨,
方生方死。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
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南方无穷而有穷。
今日适越而昔来。
连环可解也。
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也。
泛
万
,天地一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