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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ma法(4/6)

,是谓正则。

凡民,以仁救,以义战,以智决,以勇斗,以信专,以利劝,以功胜。故心中仁,行中义,堪智也,堪大勇也,堪久信也。

让以和,人以洽,自予以不循,争贤以为人,说其心,效其力。

凡战,击其微静,避其静;击其疲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自古之政也。

据《史记·司穰苴列传》记载:"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穰苴兵法》。"司穰苴,秋末期齐国人。原来姓田,名穰苴,曾领兵战胜晋、燕,被齐景公封为掌军事的大司,后人尊称为司穰苴。

《司法》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的礼类,称《军礼司法》,共计155篇。汉朝以后,在长期传过程中,该书多有散佚,至唐代编《隋书·经籍志》时录为3卷5篇,列兵家类,称为《司法》,即今本《司法》3卷5篇的原型。

此书受到历代兵家及统治者的度重视。汉武帝曾"置尚武之官,以《司兵法》选任,秩比博士。"司迁称该书"闳廓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如其文也。"北宋元丰年间,《司法》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作为考试武臣、选将领、钻研军事的必读之书。由于《司法》年代久远,散失严重,所以对于该书的真伪、成书年代、作者等问题,历代学者均有各不同的看法,特别是明清以来,辩伪成风,《司法》成了一争议极大的兵书。有的认为《司法》是一伪书;有的学者认为史书中的《司兵法》、《司穰苴兵法》、《司法》、《军礼司法》是几不同的书;有的认为今本《司法》可分为两分,前两篇为古《司法》,后三篇为《司穰苴兵法》。目前,国内学者一般认为今本《司法》不是伪书,历史上的《司兵法》、《司穰苴兵法》、《军礼司法》均包于《司法》之中。作者为司穰苴及其追论者。尽由于该书亡佚严重,155篇仅存5篇,内容不全,但它仍有很好的军事思想和很的军事价值。

《司法》论述的范围极为广泛,基本涉及了军事的各个方面;保存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包括夏商周三代的师礼仪、兵、徽章、赏罚、警戒等方面的重要史料。此外,还有很丰富的哲理思想,很重视战争中神、质力量之间的转化和轻与重辨证关系的统一。对于人的因素、士气的作用非常重视。

中国古代着名兵书,“武经七书”之一。战国初齐威王令大夫追论“古者司兵法”,并附秋时齐国大将司穰苴兵法于其中,故又称《司穰苴兵法》。《汉书·艺文志》着录《军礼司法》155篇,礼类。《隋书·经籍志》着录《司兵法》3卷,司穰苴撰,兵书类,其后各史志和目录书多因袭此说。今本3卷,5篇,为《仁本》、《天之义》、《定爵》、《严位》、《用众》。另有逸文60余条,1600多字。唐魏徵将其分内容收《群书治要》。宋刻《武经七书》本为现存最早刊本。传至今的各注解本与翻刻本见于着录者不下四五十

战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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