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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ma法(5/6)

《司法》战争观的一个重要思想。它认为,“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既平,天大恺,蒐秋狝。诸侯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调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每年借秋两次大规模的围猎活动行军事法训练和检阅,以示全国上下不忘战并随时准备应战。在调备战的同时,又调“国虽大,好战必亡”,要备战,但不可好战。

治军思想

《司法》认为,“治国尚礼,治军尚法”,二者有着本的区别,“国容不军,军容不国”,“军容国则民德废,国容军则民德弱”。治军尚法的首要问题是严明赏罚,书中列举夏、商、周三代赏罚制度的异同,并详细论述治军立法的各要则,调申军法、立约束、明赏罚是治理军队的关键所在。《司法》中有大量的军礼内容,大可分为:军制赋,军制(车兵、步兵编制及兵备),师(时令、宜社、造庙、事由、目的、军中职事等),旌旗,鼓,徽章,誓师,校阅蒐狩,献捷,献俘,军中礼仪,禁令,军威,赏罚,止语,等等。这些军制、军法内容的规定,现了以法治军思想。在将帅修养方面,提“仁、义、智、勇、信”五条标准。调德才兼备,智勇双全,以作则,先士卒,“敬则慊,率则服”。要谦让、严明、果敢、负责、不诿过、能为人表率,这样,才能使军队到有礼有节,勇猛善战。

军事辩证法思想

《司法》的战争指导思想是建立在朴素的军事辩证法思想基础之上的。它调对战争要全面考察,到“五虑”,即顺应天时,广集财富,人和,地利,兵良。战前既要周密计划,战中又要通达权变,注意侦察、悉敌方情况变化,对不同的敌人采取不同的打击方法。要善于从众寡、轻重、治退、难易、固危、先后、息怠、静与微静、小惧与大惧等各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分析敌我双方的情况,在此前提下决定作战策略。调轻重是相互为用、可以转化的,要善于相宜而用,转变力量对比,取得对敌优势。对敌观察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到“击其微静,避其静;击其倦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武备要长、短、轻、重、锐、钝相杂,使之各发挥其特长而相互弥补其不足。对军队运动时休息与否、何时休息、休息时间长短诸问题也应掌握得恰到好,“息则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其慑”等。

《司法》一向受到统治者、兵家和学者们的重视。它所阐述的以法治军的思想和的军法内容,为其后各时期制定军队法令、条例提供了依据。历朝论证周代军制和注解古籍者对《司法》多所称引。宋代以来,该书被列为武举应试的经典之一,传播更加广泛。在世界上也有一定的影响。但其泥古保守的思想则不可取。

《司法》是我国历史上颇多争议的一兵书。关于其作者与成书的年代等都有不同的看法。

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自古王者而有《司法》。”西周时,王室设有大司一职,职掌军事,《司法》就是司论兵的兵书。这个司是谁,现在已无从查考。古《司法》早已亡佚,到战国时,“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穰苴兵法》”(《史记·司穰苴列传》)。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司法》原有一百五十篇,可惜的是后来大分遗失了,现只存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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