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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2/3)

了法案。    txt小说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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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由主义女主义(2)

70年代后,国自由主义女主义的代表全国女组织(now)掀起了通过“平等权利修正案”的运动。这一修正案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规定“合众国或任何州不得以别为由,剥夺或限制法律所规定的女的平等权利”。迄今为止,国宪法修正案共有26条,所以“平等权利修正案”又被称为宪法第27条修正案。早在1971年和1972年,国众参两院分别通过了这项修正案。但是据规定,宪法修正案还必须得到国50个州中四分之三的州即38个州的批准,才能最终成为宪法的一分。但是到1978年为止,这项修正案只得到35个州的批准,为此,国会不得不将批准的限期从原来的1979年延长到1982年,但到1982年6月30日为止,支持此修正案的州仍然只有35个,因此这项修正案只得被废弃。尽如此,国女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从未止息。在国总统竞选期间,两党的候选人都曾对此项修正案发表看法。虽然通过“平等权利修正案”阻力很大,女界还会继续斗争下去。自由主义女主义所关注的焦问题还有:将别定义为一个基本问题;理与女的理能力;平等教育权;同等经济权;平等公民权和政治权;生育权;堕胎;社会服务:危机咨询,庇护所,救助,咨询等。2、自由主义女主义的代表人早期自由主义女主义的主要代表人是沃尔斯通克拉夫特(maryill)。沃斯通克拉夫特是早期自由主义女主义最主要的代表人。她的代表作是《为女权辩护》。在这名著中,她批判了卢梭的女观。卢梭的女观认为:男女两的特质和能力是不同的,这生理上的差别决定了两在社会中扮演不同的角——男人成为公民;女人成为妻和母亲。卢梭曾武断地说,女孩不喜学习读书和写字,但却喜学习纫,所以应当训练男孩有理的公民意识,同时训练女孩如何取悦男,为他们生儿育女。沃斯通克拉夫特激烈地批判了这别观念,她的主要观是:首先,否认女在理和理智方面的能力低于男;其次,提倡男女两受同等的理教育;再次,她认为,男女两准是相同的,都可以对品德自由的理的选择;最后,她明确提,两的价值平等必然会导致两的权利平等。她认为,理是公民资格的基础,理着克服或控制情与情的能力。虽然她承认女存在,但却决认为,同情一样,女也必须服从于理,因此,女的结婚和生育必须建立在理的选择之上。自由主义女主义的另一位代表人是穆勒。穆勒在其名著《女的屈从地位》中全面地阐述了自由主义女主义的观。在19世纪中叶,穆勒是唯一一位讨论过自由主义女主义原则的主要政治哲学家。他的名著《女的屈从地位》在1869年版时,曾引起许多人的敌意和嘲笑,他的版商为此蒙受了大损失,但是这著作还是产生了世界的影响。他在这著作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应当将启蒙主义用于女,这启蒙主义认为,一制唯一的存在理由在于符合理。女的屈从地位是早期历史野蛮时代的产,是一群人迫另一群人的结果,远非一自然的秩序,只是因为人们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它才被当作了自然的秩序。他当时提的一个著名论断是,“一个别从属于另一别是错误的。”(转引自kourany;261)他认为,女的能力看上去确实低于男,但这是长期的社会压迫和错误教育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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