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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九)(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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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数易学”到清代复兴起来,代表人是张惠言、惠栋(1697年—1758年)和焦循(1763年—1820年)。惠栋整理并注解虞氏易学,张惠言一步加以充实。清朝汉象数易学复兴,是清初黄宗羲易学所开的先河。

清人锡瑞(1850—1908年)的《经学通论》里有此说:“《四库全书·经》惟《易经》为最多,《提要》别择之亦最严。‘存目’之外,又别‘术数’,不以混经也,《易》义无所不包,又本卜筮之书,一切术数,皆可依托。或得《易》一端,而要不足以尽《易》,虽云密合,亦属附。汉学误于谶纬,宋学于图书,当时矜为秘传,后儒不得不加以论辩。今辩之已晰,人皆知其不关大义,学者可以不必诵习,亦不必再加论辩矣。其余一切术数风角壬遁,实有征验,丹鼎炉火,亦足养生。其书亦或假《易》为名,要不尽符于《易》之理。盖汉儒之书不传,自宋至今,能治专家之学如张惠言,通全经之学如焦循者,实不多觏。故后之学《易》者,必自此二家始。”

程也调自己在书中解释的是《周易》的辞语,从辞语中领会圣人之意。但程已然并没有摆脱《易》象占的说法,程已然是遵循《易传·系辞》里的“易学”谬误,并认为是孔圣人的话,“《易》有圣人之四焉”,即观象与玩占,并且调“作为本的理和行为功用的象在源上本是一的,在呈现在外的象和隐微不见的理之间并没有一的间隔。”

张惠言以象数解《易》,是以虞翻象数易学基础。但虞氏取象释《易》,已觉《说卦》中的那些八卦取象不能满足解释《周易》,虞就发展了八卦取象。这被虞发展的八卦取象,在易学上称为虞氏逸象。

锡瑞的总结,虽然也认为“《易》又本卜筮之书”,但所认为的“汉学误于谶纬,宋学于图书”确实正确,但同样说的个悖论。

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用一源,显微无间。”

理论本没有错,而错在人们理解与适用在《周易》里的辞与八卦卦术上的象错合一起,把“用”之说变成了《周易》里的辞是为了占问吉凶的理上去认识了,那就失去了对《周易》义理探讨的意义了。这无疑成了“哲学变成神学的婢女”,换言之“哲学成了筮术的婢女”,即哲学成为诠释占筮的理论了。

“象数易学”都是从《周易》里的一符号系统派生的卦学学说,与《周易》已无系了。

清代“易学”突的是汉”象数”易学,汉虞翻”易学”受到清”易学”研究的重视。虞氏易学是以象数解《易》,在以“象”解《易》中,已突破了八象(八卦取象)解《易》,而发展很多取象。清”易学”名家张惠言(1761~1802)作《周易虞氏义》,用虞氏取象说来解《易》。在复古”象数”学说而解《易》的还有焦循等。

张惠言在他的代表作《周易虞氏义》书中大量运用了虞氏逸象,张惠言的《周易虞氏义》是一疏解補注类的著作,以《周易集解》中有虞翻《易》注者全录,并对其中一些加以疏解。而《周易集解》中没有虞翻注解《周易》的,则据虞翻解《易》的思路,加以補注,可想是以象数阐发《周易》之理。实乃是对所谓“易卦”里某一卦象,能现几十取象解释,哪里是在解释《周易》呢? [page]

尚认为学易必须寻溯源,只有先明《周易》的占筮方法,方能《周易》之门。他说:“易本用以卜筮,不娴筮法,九六之义即不知何来,而《系辞》大衍一章尤难索解

到胡渭的“用”《易》说,只能成为清朝时期里算命的“技术之书”在“用”学上才发挥,故清后期与民国初的数术有如此的蔚然大观。清朝越来越多的算卦(算命)之书,层不穷,恐怕是得益于哲学上的“用”理论的诠释吧?

锡瑞提及的张惠言与焦循,实际是复兴后汉开始的象数义理释《周易》学说,当然与谶纬之学是不相同的学说。谶纬之学是偏重于灾异占验之学,而汉象数义理学是从象数上解释《周易》的义理。

程颐无论如何释之《周易》里的“卦爻”辞之理,但终不抛弃象数之说,又不抛弃占筮《易》之说,可想他的义理与《周易》本义,岂不是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吗?故他释的《周易》义理,与《周易》一书之意不是一回事。

无论清朝时期复兴的汉象数“易学”,还是所谓的考辩“易学”,都无法离开“象数”而说《易》理,但都不是《周易》里的义理。象数“易学”在清代是蔚然大观,至清未尚秉和与杭辛斋为止,终于在复兴的汉象数“易学”与新兴的考辩“易学”影响与应用于筮卜术(算卦)是越来越密了。

而尚秉和(1870-1950)却主张“象”为学《易》之本,曾全面考究汉《易》象数学的特,使西汉象数易学“复明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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